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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批




  

  项目名称: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批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是否具备生产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资格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1年农业部令第48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办事条件:1.经企业生产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2.需报送以下材料:

       ⑴企业生产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告

       ⑵《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⑶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质证明⑷企业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⑸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⑹种子晒场情况介绍或种子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

       ⑺种子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证明

       ⑻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的情况介绍

       ⑼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的情况介绍

       ⑽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

       ⑾生产品种情况介绍(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

       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⒀品种审定证书

  办理程序: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及其
        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专家评审。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办理批件。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3个月)

  收费标准:5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58条,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价费字[1992]452号)

 

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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