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农业信息网 > 行政审批 > 正文 

设立外商投资粮棉油作物种子企业立项审查




  

  项目名称:设立外商投资粮棉油作物种子企业立项审查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1.申请设立外商投资粮棉油作物种子企业中外双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

       2.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种子产业政策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农农发[1997]9号)

  办事条件:1.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2.符合《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

       3.合资中方应为具有相应种子经营资格的企业;合资外方应为具有较高科研育种、种子生产和企业管理水平,有良好
        信誉的企业

       4.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并由中方控股

       5.符合国家种子产业政策,禁止从事转基因植物种子生产开发,能够引进珍贵的种质资源或先进的生产技术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的生产经营相应种子的条件

       7.需报送以下材料:

       ①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告

       ②《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申请书》

       ③合资意向书

       ④合同章程(草案)

       ⑤合资双方介绍材料及有关证明

  办理程序: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申请书》
        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办理批件。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设立外商投资粮棉油作物种子企业

立 项 审 查 流 程 图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