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7年底,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启动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并选择水稻等10个农产品开展了建设试点。根据工作安排,2008年拟继续启动其他40个重点农产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水稻等10个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由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综合试验站二个层级构成。每一个农产品设置一个国家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由若干功能研究室组成),研发中心设1名首席科学家和若干科学家岗位;在主产区设立若干综合试验站,每个综合试验站设1名站长。
根据《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遴选方式,在综合考虑产学研合作方面的成就、学术威望、统筹能力和工作作风等因素的基础上,经主产区专家代表推荐,我部研究确定了4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名单。根据功能研究室和综合试验站的遴选标准,首席科学家组织讨论并经相关行业部门和专业学会评议,拟定了各功能研究室建设依托单位、综合试验站建设依托单位、各功能研究室的科学家岗位人选及综合试验站站长名单。
请登陆http://123.127.160.76/apply/1,查询你单位承担建设的功能研究室、综合试验站和有关人员名单,并仔细阅读本通知的附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依托单位和岗位聘用人选相关规定”。请于9月29日前将你单位是否愿意加入体系并遵守相关规定的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农业部科教司政策体系处。盖章原件请于10月15日前寄到政策体系处。
联系人:农业部科教司政策体系处 张国良 徐利群
电话:010-59193030
传真:010-5919269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依托单位和岗位聘用人选相关规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依托单位
和岗位聘用人选相关规定
根据《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体系建设依托单位和岗位聘用人员的相关规定如下:
1、依托单位主要负责产业技术体系中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党政关系、人事管理和后勤保障,保证聘用人员的科研时间,提供必要的研究辅助人员,为聘用岗位的纵向业务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2、地方政府主要负责聘任人员相关配套政策的保障和支持;中央政府主要负责聘任人员稳定的基本科研业务经费保障。
3、体系内全部岗位和人员实行五年聘任制,在聘用期间,仍可视为所在单位的岗位,承担相关工作任务,享受相关福利待遇。五年期满未续聘,其岗位、人事等仍由所在单位按相关制度管理。
4、所有聘任人员均需保证优先完成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所承担的科研、试验示范和培训任务。自正式聘用起,新承担体系外其他科研任务的,首席科学家需报咨询管理委员会批准,其他人员需经首席科学家同意后上报咨询管理委员会批准。聘任人员应自觉接受体系内相关制度的管理,享受体系内相关补助政策,保证聘用期内体系中研发的技术成果优先交给体系开展相关试验示范及推广,不得在企业兼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