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无证无照、无销售登记台帐、问题产品不召回、没有列入政府考核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强化责任追究。二是对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检验检疫、市场准入、消费等环节强化监管,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三是结合全市夏季行动方案的实施,统一部署、统一安排,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取得执法效率。四是结合省市肉类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和农村食品市场的整治行动,在探索生猪及其肉制品的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规模生产、执法规范、监管机制上,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