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财发[2005]50号
有关省(市、区)农业(水产、渔政、海洋与渔业、畜牧水产)厅(委、办、局),渔政指挥中心: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5]167号)要求,经我部审核,现将2005年内陆大江大湖及边境渔业水域渔政管理费项目计划和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主要用于长江春季禁渔、打击非法捕捞活动、组织内陆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船检证书二证合一以及安全生产检查、数据采集、宣传和政策调研等工作。请列入2005年度070108“执法监管”预算支出科目,专款专用。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直接支付范围,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内容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合理列支相关费用。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我部财务司和渔业局。
附件:2005年内陆大江大户及边境渔业水域渔政管理费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表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