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财发[2005]48号
有关省(区、市)海洋与渔业(水产、水产畜牧)厅(局、办),渔政指挥中心,黄渤海区、东海区、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5]167号)要求,经我部审核,现将2005年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渔政管理项目计划和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用于对执行三个渔业协定的渔政巡航管理、渔政队伍建设、渔船管理和船员培训等方面。请列入2005年度070108“执法监管”预算支出科目,专款专用。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直接支付范围,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内容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合理列支相关费用。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我部财务司和渔业局。
附件:2005年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渔政管理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表(第一批)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