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财发[2005]31号
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浙江省远洋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连江县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广东广远渔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渔业协会,上海水产大学,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5]167号)要求,现将2005年远洋公海渔业资源探捕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项目任务及金额详见附件),请抓紧实施,确保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项目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用于探捕船探捕设备购置,探捕期间的燃油费、船上人员差旅及补贴等。请建立“农业部远洋公海渔业资源探捕项目资金”明细账,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列支费用,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请有关科研合作单位选派有远洋渔业资源调查经验的研究人员随船开展资源调查和观察工作。
请于年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我部财务司和渔业局。
附件:农业部2005年远洋公海渔业资源探捕项目资金分配表
二〇〇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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