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财发[2005]28号
有关省(区、市)农业(农牧)厅(委、局),农业部信息中心: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5]167号)要求,经我部审核,现将2005年农业信息入户项目计划和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用于建立电话语音、电脑网络、电视节目制作系统等。请列入2005年度070101“推广与培训”预算支出科目,专款专用。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内容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合理列支相关费用。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市场信息司。
附件:2005年农业信息入户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表
二○○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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